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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登記結婚證一定要婚檢嗎

男女共同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申請的,並不代表最終一定可以領到證。但其中有的沒有領到證的男女,認為是因為在申請結婚之前沒有進行婚前體檢導致的,那究竟現在男女登記結婚證一定要婚檢嗎?針對這一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

男女登記結婚證一定要婚檢嗎

一、登記結婚證一定要婚檢嗎

自2003年10月1日起,我國婚姻登記取消了強制婚檢,以後婚姻當事人是否婚檢採取個人自願,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以後男女辦理結婚證的,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記處登記領證。

二、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的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户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a.本人户籍證明;

b.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a.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b.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c.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a.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b.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c.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早在2003年的時候,我國就已經取消了強制性婚檢的規定,也就是説現在男女再申請結婚登記的,是否進行了婚前體檢對結婚證的領取並沒有什麼影響。但是在辦證的時候,要求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這樣工作人員才好作出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