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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登記結婚離婚財產分配

沒有登記結婚離婚財產分配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説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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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登記結婚可以分配財產嗎




    依法可以申請分割財產。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0條規定的很明確:解除同居關係時,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願贈送給對方的財物可比照贈與關係處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財物,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辦字第112號《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條規定的精神處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第11條規定:解除非示同居關係時,同居期間為共同生產、生活而形成的債權、債務,可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