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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女方彩禮起訴誰是訴訟主體?

彩禮1.18W

給女方彩禮起訴誰是訴訟主體?

一、給女方彩禮起訴誰是主體?

給女方彩禮起訴婚約雙方當事人是訴訟主體。彩禮是男方以結婚為目的給付給女方的財物,而關於彩禮糾紛的訴訟主體,包括了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針對當事人不同的訴訟地位,實際需要承擔的舉證責任也是不一樣的。

婚約彩禮糾紛案件原則上以婚約雙方當事人作為訴訟主體。下列情形除外:

1、訂立婚約為未成年人的,婚約當事人與其監護人作為共同訴訟主體。

2、一方的婚約當事人成年與父母共同生活,婚約當事人與其父母可以作為共同原告;等等

二、彩禮糾紛訴訟主體如何認定?

實際生活中,婚約彩禮的給付、接受,一般不是在婚約雙方當事人之間直接發生的,往往是一方父母或親屬通過婚姻介紹人給付另一方父母或親屬。因此如果訴訟主體只列男女本人,往往不利於這類糾紛的解決。從原告角度看,給付的彩禮是家庭共同財產或父母財產或親屬財產,男方本人不是權利人,如果只能由男方做為原告,其主體資格往往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要求;從被告角度看,收受的財產無論是被女方父母或親屬拿走,還是被女方本人接受,女方及其家屬都是共同受益人,如果只列女方本人為被告,由於女方本人未收到彩禮或無獨立財產,使給付方的權利得不到保障,既使得到法院勝訴判決,也得不到執行。綜上,作者認為,應根據具體情況,允許男女雙方及相關親屬做為共同的原、被告。

法律依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由此,結婚中的彩禮就是迎娶對方的一筆需要支出的款項,表示着男方級男方家屬的心意,但是同時也要考慮到自己的家庭狀況以及自己的能力,具體金額根據地方風俗,兩家商議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