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

第一種情況,婚前男方一個名義購房付首付,婚後夫妻共同還房貸,現在離婚該財產如何處理

第二種情況,婚前男方全額出資購房,婚後妻子要求在房產證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添加後該房產是否夫妻共有?

第三種情況,婚後夫妻購房,房產證在男方一人名下,該房產如何定性

第四種情況,婚前男方全額出資購房,婚後妻子要求將房產證上的名字改成女方一個人的名字,該房產如何定性

以上則是關於房子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嗎的相關知識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本站網委託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