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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一、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處理辦法是什麼

夫妻一方轉移財產的處理辦法是申請法院保全財產,按照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果在離婚時,一方有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最後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瞞、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院會對轉移財產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這樣對於離婚糾紛中,民事主體可以立即提出請求保全財產,即使主體沒有打算,法院也可以有效保護民事主體的財產安全。

二、申請財產保全應當具備的條件

1、案件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屬於給付之訴

2、在訴前或訴中提出申請。

3、訴中提出申請的前提是,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訴前提出申請的前提是,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4、訴中申請財產保全的,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訴前申請財產保全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三、申請財產保全應該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當事人及其基本情況;申請財產保全的具體數額;申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請理由。

2、被申請人的明確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請人的開户銀行及帳號等財產線索。

3、有效的擔保手續。

採用現金擔保的,應當提供與請求範圍價值相當的現金。

發現對方轉移財產的情況下不能坐視不理,而且有效的、合法的解決辦法就只能是申請法院財產保全了,財產保全的費用必須要有申請者預付。除了需要交財產保全費之外,法律上規定當事人還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者説是保證金。

標籤:財產 一方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