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的房產是怎麼分的
【為您推薦】常平鎮律師 山海關區律師 嶗山律師 新市區律師 應縣律師 壽陽縣律師 魏縣律師
在實踐中,夫妻離婚時除了十分的關心孩子的撫養權以外,房屋的歸屬亦是他們關注的焦點之一,畢竟相較於存款而言,房屋的價值可能會更大,況且每個人都有住房要求。那麼,離婚後的房產是怎麼分的呢?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該問題做詳細的闡述,希望能幫助大家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
(一)比較常見的離婚後房子分配
1、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到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格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頭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從容,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4、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5、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一般會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該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夫妻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分割
離婚時房子怎麼分?夫妻在離婚時僅能對共同財產主張分割或處理,而對於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主張權利。
根據我國《婚姻法》相關規定,對於以下情況取得的房屋,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主張分割房產。
1、一方在婚前購買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並取得房屋產權證,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因繼承或接受贈與取得的房產,並且被繼承人或贈與人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明確約定遺囑繼承人或受贈與人只為夫妻一方的,應當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事實上,對於離婚後的房產分配問題,離婚夫妻是可以協商處理的,如果協商不了則可以去法院訴訟。當然,要是需要通過訴訟方式對房產作出分割的話,此時對當事人來講所花費的時間、精力都是比較多的。
-
離婚財產分割會查當事人賬户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離婚法財產分割2021的原則是什麼?
一、離婚法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離婚法財產分割2018的原則是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
-
起訴離婚過錯方該分財產嗎
一、起訴離婚過錯方該分財產嗎?過錯方是可以分財產的,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情況是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
-
結婚後買房是寫兩個人名字還是寫一個人名字
有的夫妻在結婚時經濟條件可能沒那麼好,買房大計只能延期施行,婚後過了幾年有一定預算後才會開始考慮置辦房產。有的當事人説,夫妻婚後買房不管寫一個人名字還是寫兩個人名字,房子都屬於夫妻共同所有,好像沒什麼區別。實則不然,婚後購買的房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