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離婚後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怎麼辦?

離婚後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怎麼辦?

1、離婚後財產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怎麼辦?

生效的離婚判決書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都應該積極履行。一方拒不執行判決的,另一方可以持判決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情節嚴重觸犯刑法的,將受到刑法的嚴厲制裁。

2、離婚案件在哪裏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的判決書生效後,雙方當事人都應當自覺履行判決書所註明的各方義務,如一方拒不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的,對方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生效的判決,但強制執行的標的只能是財物或者行為。

根據《民事訴訟法》及《婚姻法》的相關規定,訴訟離婚已經生效併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判決、裁定,由離婚案件的一審人民法院執行。協議離婚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3、離婚判決申請執行的期限

對於提出申請執行的期限,《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雙方或者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為一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為六個月。申請執行的期限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以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4、判決生效後,執行前,離婚雙方當事人達成關於財產、子女問題的協議有效嗎?

生效的法律判決書具有強制執行力,受法律保護。判決書是在雙方發生爭議且協商無法解決時,通過法律的權威來強制調節社會關係的一種方式。因此,在一方拒絕執行時,可以持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的處理自己的事務和利益,法院不宜干涉和介入。

因此,在離婚判決生效後,雙方當事人就財產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並按協議遵照履行的,可以認定為有效,即可以不按法院的生效判決強制履行。但是如果一方又反悔不按協議處理的,另一方可以申請恢復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

如果對方在法院判決之後還拒不執行判決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且將其名下的財產進行凍結防止其進行非法轉移,對於子女撫養權拒絕執行的話,也可以強制執行,將子女送至有撫養權的一方讓其進行撫養子女,拿到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