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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內妻子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一方出軌,離婚財產的分割應遵循的規定:

婚內妻子出軌離婚財產怎麼分?

1、雙方協商決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也就是説,離婚時夫妻對財產的分割,雙方應在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不能由一方決定。

2、男女平等。“男女平等”的原則,不能歧視婦女,不能認為婦女掙的少,就應少分,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尊重婦女的權利,保護婦女權利。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財產時,付出較多義務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補償,補償是從分割後的財產中支付,分割的財產不足支付的,從其個人財產中補足。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根據上述規定,我國民法典》規定離婚損害賠償制度,因為一方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雖然出軌行為不屬於《民法典》中規定的過錯行為,但其實實踐中一方有這樣的行為並且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話,此時一般孩子的撫養權是不會判給這一方的。當然,現實中要是可以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自己的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那麼法官將撫養權判給這一方的可能性也是比較大。

在我國的離婚案件的財產以及撫養權的判決中,如果一方存在婚姻中的過錯,可以給予另一方補償。但在實際當中,法院基本上無法採用這方面的證據。因為調查出軌過程的證據往往涉及到侵犯他人的隱私權,所以如果雙方都出軌,乾脆就協議離婚,不必那麼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