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發現一方婚內出軌可以要求財產重分嗎?
財產分割一直是離婚的重要的後果之一,很多夫妻因財產分割變成仇人的。所以,處理好財產分割,對夫妻和平離婚是非常有幫助的。但離婚後發現一方婚內出軌可以要求財產重分嗎?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離婚後發現一方婚內出軌可以要求財產重分嗎?
1、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離婚一年內,一方對財產分割有異議,人民法院應受理。如果女方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前提是一定要掌握男方離婚前出軌鐵證,比如與女方發生摟腰、接吻、擁抱等親密行為的視頻或照片,親朋好友有利的證詞等,畢竟離婚後,不能拿到捉姦在牀的證據,所以收集證據,要在時間上符合情理。如果證據收集得當,法庭認為有效,有望重新分割、多得財產,畢竟違背婚姻不忠行為《民法典》有規定。如在離婚一年後起訴,可申請額外賠償。
2、夫妻雙方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對於任何一方當事人來説,這都是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都理應接受這一決定所帶來的法律後果。
根據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並且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一方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另一方有權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
因此,如果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如果當事人不能夠證明訂立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存在。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
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夫妻離婚一年後發現一方在婚內出軌,是可以要求重分財產,但必須掌握相關的證據。如果是一年後只能申請賠償,不能要求重分財產。所以,大家還有疑問的,小編建議登錄本站平台諮詢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
-
夫妻雙方主動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離婚協議上寫無財產分割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
-
沒有簽訂贈與合同,贈與成立嗎?
生活中,親人朋友之間贈送禮物是很常見的事情,小到小小的玩偶之類的小禮品,大到手機、貴重首飾甚至是房子和車子。很多時候這種贈與是不會簽訂贈與合同的,只要雙方一個贈與一個接受就可以。不過一旦雙方的關係破裂這些贈送的禮物就會成為雙方糾紛的根源,這時候很多人...
-
離婚婚前財產怎麼判定?
一、離婚婚前財產怎麼判定?判斷是否屬於婚前財產的關鍵在於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後才實際佔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後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後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