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掙的錢多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多分財產嗎
在夫妻生活中,很少有做到夫妻兩人每個月掙的工資都是一樣的時候,多數情況下都是男方掙得要多一些,而女方則相對掙得要少一些。那如果日後夫妻離婚的話,是不是誰掙的錢多誰就可以多分一些財產呢?接下來,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誰掙的錢多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多分財產嗎
按照法律規定,夫妻雙方自結婚時起,各自所得除了法律的特殊規定以及雙方另有約定外,都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後即使錢都是一方掙的,也應是夫妻雙方共同的財產。同時民法典明確規定,如果雙方沒有財產約定,離婚時婚後財產應平分;如果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離婚時當然就應當按協議分割財產。
二、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説,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夥經營的,入夥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夥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入夥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於發展生產、有利於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係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要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於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夫妻離婚在涉及到財產分割的時候,如果離婚夫妻可以協商達成一致,那隻要做出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規定,那就是有效的,至於夫妻是怎麼來分割財產的,法律不會做出干涉。但要是訴訟分割離婚財產的話,其實也並不是誰掙的錢多就可以多分財產,一般情況下都是在離婚夫妻之間均等的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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