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置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購置的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分情形判斷。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3、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婚後買房怎樣才能屬於個人財產
1、婚前訂立財產協議
有些夫妻為了減少婚後的生活糾紛,也為了明確房產財產,往往會在婚前訂立財產協議。若夫妻雙方在婚前訂立了財產協議,並經過公證,這樣婚後財產就按照該財產協議執行,當一方使用財產協議中約定的個人財產買房時,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2、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
由於現在的年輕人大多都是買不起房的,因此往往都是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也可以是男方把錢給父母,由父母出面全款買房,再贈與男方。購買行為是男方父母,房產登記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然後再辦理贈與手續,受贈人是男方,這樣房子也屬於個人財產。
不過在這裏小編想要提醒廣大購房者的是,使用“父母買房,然後贈與子女”這種方式牽涉到房產贈與,要交的税費比較多。
3、婚後賣了婚前個人財產,用該款項買房
一般來説,在婚後買房大多都會被當成是夫妻共同房產,但是如果買方能證明該房款是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的話,那麼該房子就是個人的了。比如,男方在婚後將婚前個人財產賣了,然後用該款項再買房,這樣一來,房子就屬於個人財產了。
4、婚後買房協議
在實際生活中,假結婚和騙婚的情況頻頻有發生,因此小編建議,可以簽訂婚後買房協議。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約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
也就是説,如果你想在婚後買房,又想該房子是屬於自己個人財產,那麼就可簽訂婚後買房協議,寫明房屋產權歸哪一方所有,然後到當地公證處公證一下。辦理房產時將公證書交給不動產權證辦理機關就行了,這樣房子就永遠屬於一方個人財產。
不管是婚前購房還是婚後購房,其中涉及到的情況複雜多樣,因而也不好一下就能準確判斷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有。當然,在婚前婚後,還有可能出現由雙方父母或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情況,這個時候也需要考慮到不同的情況判定房子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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