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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遺產夫妻離婚怎麼分

父母遺產夫妻離婚怎麼分

一、父母遺產夫妻離婚怎麼分

由雙方共同協商分配。夫妻繼承取得的遺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取得的財產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之間可以協議約定財產的歸屬。但如果配偶一方繼承的遺產,被繼承人留有遺囑,明確指出只歸夫妻一方,那麼,該遺產屬於夫妻一方的遺產。夫妻離婚時,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離婚了房子一般怎麼分配

婚前婚後買房取得房產證的幾種情況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後取得房產證

先來説説網友A的情況:婚前自己按揭貸款買了一套房子,婚後自己還款,房產證是在結婚後才取得的,產權證上只有A的名字。

網友A在結婚前已經簽訂購房合同,表示買賣雙方的交易已經基本達成,婚後取得產權證只是對產權的自然移交,並不影響房子的歸屬。只是在領取結婚證後,A用於償還貸款的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A的配偶可以要求分割還貸部分。

2、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婚前取得房產證

網友B結婚前全款買了一套房子,婚前就取得了房產證,產權證上只有B一人的名字。

3、婚後雙方共同出資購房,離婚時還未取得房產證

網友C在結婚後跟妻子共同出資購買房產,但是離婚時還沒有拿到房產證。

如果網友c在還沒有付清全部房款下離婚,根據規定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也就是説在沒有獲得產權證的情況下,法院還不能判決房子產權歸誰,只能根據當事人協商或實際情況判給使用權。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4、房產證加名後不一定能分到一半房產

在這需要提醒一下大家,對於婚前一方購買的房產,婚後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就可以享有一半房產了。實際上雖然確定加名字的肯定有房產份額,但不一定是二分之一,婚前婚後房產認定、離婚房產分配比例都是由一定實際因素決定的。

5、婚前婚後房產認定標準和法院判決原則

婚前婚後房產的認定和分配比例,主要根據購房交易時間、結婚登記時間的先後順序、出資情況、產權登記情況等綜合因素判定。在實際處理離婚房產糾紛案件時,法院會以夫妻雙方的協商結果為準,協商不成的才會根據以上因素判決房子歸屬。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雙方在離婚的時候需要簽訂離婚協議,協議裏需要關於夫妻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配,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和撫養費的問題。其中如果有繼承的財產,首先需要區分是屬於共同財產,還是屬於個人財產。然後再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