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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國家庭財產分配第一順序人是誰

2021中國家庭財產分配第一順序人是誰

一、中國家庭財產分配第一順序人是誰

2018中國家庭財產分配第一順序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二、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三、遺產分配原則是怎樣的

1、份額均等原則

按《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這裏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遺產分配達到均等很難掌握。但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體現養老育幼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

3、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可概括三句話:多盡義務者多分;少盡義務者少分;不盡義務者不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時可以多分。相反,對被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4、適當照顧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14條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通常情況下,我們只會在財產法定分配的時候涉及到財產分配的繼承順序,這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我們只需要瞭解同一繼承人其繼承的財產都是應該同等的。如果存在不公平的分割問題,就需要我們對自身的利益進行簡單的維權。

標籤:家庭財產 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