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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查對方海外財產?

離婚如何查對方海外財產?

離婚如何查對方海外財產?

對於説一方在國外的財產無法查清的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查明,可以根據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互惠原則,請求外國當地法院代為調查國外當事人的財產狀況。

涉外離婚涉及的財產分割的問題分清夫妻共同財產是必然的,但涉外婚姻有一方的是在國外的,所以區分起來存在一定的難度。涉外離婚財產的分割方式建議可以採取如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議分割;

2、雙方協議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的法院管轄,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一方向中國法院提起離婚財產訴訟的,在中國法院受理該案件時,雙方的涉外離婚財產分割案件應當適用中國法律的規定。一般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而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法院管轄。雙方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幢位於國外的房屋屬於不動產,所以該房產的處理應適用國外的法律,而我國法院不能對上述的財產進行處理。因此,法院只能對夫妻財產中屬於中國的部分進行分割,當事人可以在當地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將房產變賣折現後再歸國以中國法律進行分割。

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説,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綜上所述,可以通過向法院申請,根據國家參加的國際條約可以請求外國當地的法院對當事人在國外的財產進行調查,一般財產的分割按照夫妻雙方平等原則進行分割,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分割離婚財產。

標籤:財產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