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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離婚後怎麼分

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離婚後怎麼分


如今,很多新婚小兩口是無法購買一套房產的,此時往往是由男方家父母出資購買房產,給小兩口居住。那麼對於這樣的房產,在離婚的時候該如何來分割呢?如果你有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本站小編為您做的介紹吧。

一、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離婚後怎麼分

1、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父母拿首付的房產如何分割?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如果房產還有按揭貸款,則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評估的房產價值,將贈與款、按揭款扣除之後,支付給另一方一半款項。

要避免這類矛盾,有兩條途徑可供選擇:一是在結婚後把夫妻雙方的名字均寫到房產證上,這樣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條途徑是結婚前雙方對房屋做個婚前個人財產公證,明確房屋歸某一方所有,因房屋發生的債務、收益與另一方無關。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房屋拆遷補償款離婚時歸誰

拆遷獲得的補償安置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主要看拆遷房屋的產權來源。

1、如果拆遷的房屋系私房,那麼拆遷安置中的房屋補償款就是原私有房屋的轉化形式,仍然屬於原房屋的產權人所有。但是對於其他形式的補貼或者費用,比如速遷費、過渡費、獎勵費、早簽約獎等屬於補貼性質,按照規定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如果拆遷款系基於拆遷人是同住人身份而獲得的補償安置款,其性質上應當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補償,並非婚前個人財產的轉化形式,因此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承租的公有住房的拆遷款如何分割,主要看公有住房是否雙方均有權居住和使用,如果是的話,那麼該部分動遷款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該公有住房按照規定一方無權居住,那麼該方也無權要求分割動遷款。

從上文的講解中可以知道,如果男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產,那麼一般視為對自己兒子的贈與,因此是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的,那麼在夫妻離婚的時候這個房產就不能進行分割。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