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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擔保得多少錢?

離婚財產擔保得多少錢?

一、離婚財產擔保得多少錢?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應當提供擔保。擔保可採用現金、實物、信譽三種方式。

1、當事人以現金擔保的,應按財產保全標的額的30%交納保證金;

2、當事人以實物擔保的,應提供價值相當於保全標的額50%以上的房地產或者機動車作擔保;採取異地扣押措施的,以及凍結被申請人股票帳户或資金帳户、期貨合約等具有高風險性資產的,應當提供價值相當於保全標的額80%以上的房地產或者機動車作擔保。當事人以實物擔保的,應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產或者機動車權利人出具的擔保書,擔保人的工商登記資料或者身份證。

(2)房地產或者機動車的權利證書。以房地產擔保的,提交房地產權證原件及房地產登記機構出具的房地產登記材料;以機動車擔保的,提供機動車登記證原件、車船使用税納税記錄卡原件、汽車行駛證複印件(原件需交人民法院核對)。

(3)以實物擔保的,該實物上不得設有抵押等他項權利。

3、當事人以信譽保證的,應當以當事人以外的法人為保證人。保證人應向人民法院提交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最近一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以及基本帳户開户銀行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資信證明。保證人的註冊資金和淨資產額均不得低於財產保全標的額。保證人提供虛假資產負債表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93條的規定:“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財產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促使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雙方不能信任或者就財產分隔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可以向司法機關進行財產保全來對財產進行凍結,避免一方違法私自轉移雙方共同財產或者隱瞞個人財產,這是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一種直接合法有效物方法,一般情況下應當交納一定的擔保費,雙方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來進行。

標籤:離婚 擔保 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