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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上訴費用是多少?

離婚財產上訴費用是多少?

近年我國離婚率有所上漲,而離婚時雙方對財產分配產生糾紛的例子也並不少見,如果雙方對財產的分配不能達到一致,可以由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對雙方的財產作出合理的分割。那離婚財產上訴費用是多少?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説明。

一、離婚財產上訴費用是多少?

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價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萬元,按4%徵收,即標的×4% 10元;5萬元至10萬元的,按3%徵收,即標的×3% 510元;10萬元至30萬元部分,按2% 徵收,即標的×2% 1510元;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1.5徵收,即標的×1.5% 2510元;50萬元至100萬元的,按1%徵收,即標的 ×1% 5010元;100萬元以上的,按0.5徵收,即標的×0.5% 10010元。

二、付不起訴訟費能打離婚官司嗎?

對於付不起訴訟費能打離婚官司的問題,答案是肯定的,付不起訴訟費也可以打離婚官司。

經濟確有困難的離婚當事人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可以尋求司法救助,申請緩交、少交、免交訴訟費用。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經濟困難的的當事人為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可以申請司法救助;

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患有嚴重疾病的人提起離婚訴訟、家庭析產訴訟、繼承訴訟的也可以申請司法救助。

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應在起訴或上訴時提交書面申請和足以證明其經濟困難的證明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難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費用申請司法救助的,應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經濟狀況符合當地民政、勞動和社會保證等部門規定的公民經濟困難標準的證明。人民法院對於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申請人,在立案時應准許緩交訴訟費用。

所涉及的財產越多,需要繳納的訴訟費用也就會越高,當然,如果雙方在離婚時不涉及財產糾紛,訴訟費用僅幾十到幾百元不等。所以夫妻在離婚之時儘量可以協商解決財產的分配問題,即不傷感情,也可以無需支付訴訟費,省時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