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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詐騙法律條文是怎麼規定?

詐騙行為容易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會使得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可信度降低,造成一種彼此猜疑的不良社會風氣。對社會的發展產生阻礙作用。國家為了改變這種不良現象,針對於網絡詐騙行為採取了嚴格的懲治措施。在此,小編就為大家收集了網絡詐騙法律條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網絡詐騙法律條文是怎麼規定?

一、網絡詐騙法律條文是怎麼規定的?

1、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1996年12月16日)的規定: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行為,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l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照本法第1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數額在20萬至30萬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條的規定追究上述人員的刑事責任。

網絡詐騙是不法分子利用現在網絡社會的虛擬化採取的一種詐騙方式。由於人們對網絡防範的意識還沒有成熟,所以在面對網絡詐騙時就會容易上當受騙。國家為了保障人民的利益採取嚴格的執法力度,懲治這種犯罪行為。網絡詐騙法律條文的制定不僅是為了打擊犯罪,還是警醒世人不要走入犯罪的歧途。

標籤:法律條文 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