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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遇到網絡詐騙怎麼追蹤

一、受害者遇到網絡詐騙怎麼追蹤?

受害者遇到網絡詐騙怎麼追蹤

網絡詐騙應當向公安局報案,公安局接到報案後應當立案偵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網絡詐騙無非通過QQ,郵箱之類的網絡途徑,只要你使用網絡,電信或者網通中心就有你的登錄信息,IP都有自己的歸屬地,搜查範圍就確定了,現在網吧,路上都有監控攝像頭,只要各部門配合好,根據上網時間,離線時間,找詐騙犯還是可以做到的

二、詐騙罪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對於詐騙罪,其量刑標準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擬處拘役刑的,升格為有期徒刑;擬處管制、罰金刑的,升格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4萬元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詐騙20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四)、重處情形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處10%: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詐騙被行政處罰的;

9、詐騙作案10次以上的。

網絡詐騙的手段很多時候等自己悔悟過來的時候就會覺得特別的簡單,甚至有些幼稚,所以網絡詐騙的犯罪成本可以説非常的低,可真要追蹤誰是網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實身份的話,很多團伙性的網絡詐騙案件,甚至連公安機關也要歷時很長時間才能追蹤到的,因此,受害者所能做的當然是抓緊時間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