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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無效從合同有效嗎

合同也可以區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從合同就是指必須依靠主合同才能夠成立的合同,很多人對從合同都有一個疑問,從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主合同無效從合同有效嗎?這個問題,下面本站小編來跟大家聊聊,希望能解開大家的疑惑。

主合同無效從合同有效嗎

一、主合同無效從合同有效嗎

合同無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當然不發生效力。

從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而為存在前提的合同,從合同的主要特點在於其附屬性,即它不能獨立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並生效為前提。因此,主合同無效,從合同則無效。

二、合同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六)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1、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七)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合同;內容不合法的合同;無效代理訂立的合同。

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一)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於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返還財產有以下兩種形式:

1、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佔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佔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2、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全部收歸國庫。

(二)折價補償

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三)賠償損失

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依第58條的規定,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的程度,如一方的過錯為主要原因,另一方為次要原因,則前者責任大於後者;此所謂過錯的性質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過失,故意一方的責任應大於過失一方的責任。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於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這裏的“損失”應以實際已經發生的損失為限,不應當賠償期待利益,因為無效合同的處理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由上可知,從合同依附於主合同而存在,則主合同無效從合同就是無效的,如果合同最終無效,則會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的法律後果。要是你還想要了解更多,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他們將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