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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協議怎樣寫有效

轉讓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均產生法律效力。
轉讓協議一般應包含的內容是: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主要信息;
轉讓的具體事項以及物品名稱、質量、數量等;
轉讓的時間;
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違約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簽訂時間。

轉讓協議怎樣寫有效

法律依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 第四十七條

 受讓方確定後,轉讓方應當及時與受讓方簽署股份轉讓協議。轉讓協議應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一)轉讓方、上市公司、受讓方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住所;(二)轉讓方持股數量、擬轉讓股份數量及價格;(三)轉讓方、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四)股份轉讓價款支付方式及期限;(五)股份登記過户條件;(六)協議變更和解除條件;(七)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八)協議各方的違約責任;(九)協議生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