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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國際貿易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國際貿易合同有效的條件有:
意思表示真實;
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沒有無效、可撤銷事由等;
其他法定條件。
成立的條件是:
當事人在合同書上簽名、蓋章或按指印;
未簽名、蓋章或按指印的,當事人一方履行主要義務後,對方同意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款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四百九十條第一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
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