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產的贈與合同是打印的有效嗎
合同效力1.61W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贈與的財產不限於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合同的形式包括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因此對於房產的物權變動需要做變更登記後發生效力,未進行變更登記的,贈與人可以拒絕贈與;但該房產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的,受贈人可以要求贈與人配合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同時對於贈與合同的形式,採用書面合同的,手寫或打印均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但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贈與人不交付贈與的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要求交付。
合同的形式包括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因此對於房產的物權變動需要做變更登記後發生效力,未進行變更登記的,贈與人可以拒絕贈與;但該房產的贈與合同經過公證的,受贈人可以要求贈與人配合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同時對於贈與合同的形式,採用書面合同的,手寫或打印均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一百八十七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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