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違約

交了1000定金違約金是多少

首先需要理解,定金和違約金是兩個概念。定金指一方當事人為保證合同的成立、履行或者保留解除權而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量的金錢或其他有價物。一方當事人在支付了定金之後,若違反合同約定,如不履行訂立本約的義務,則受領定金一方可依據定金罰則不返還已受領的定金。若受領定金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則需雙倍返還定金。違約金是指一方當事人在違反合同約定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的約定賠償金。支付1000元定金後,如違反的定金合同中還約定有違約金的,對方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定金罰則或違約金。適用定金罰則的,則支付方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一般不涉及違約金問題。若適用違約金條款的,則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金。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五百八十七條
【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條
【違約金與定金競合時的責任】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交了1000定金違約金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