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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的內容有什麼

甲方:某某,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三人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的內容有什麼

乙方:某某,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丙方:某某,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某某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為:某某組織,合夥經營項目為:某某項目。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多少。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為4000。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2.未履行出資義務;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

合夥人甲:某某

合夥人乙:某某

合夥人丙:某某

以上就是對三人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的內容有什麼的相關解釋。通過簽訂合作合同協議能夠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在進行維權時也有法可依。但在簽訂合作合同協議時,需要注意該協議產生效用的期限。

標籤:合夥人 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