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仲裁後還可以訴訟嗎?
一、買賣合同糾紛仲裁後還可以訴訟嗎?
仲裁後不可以再次起訴。當事人一方經過調解後,仍不履行相關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是不能以相同的訴訟請求、事實依據、被告等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買賣合同糾紛中,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一方不履行時,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仲裁裁決一裁終局,如果認為程序違法,可申請法院撤銷仲裁裁決,如果程序不違法,認為實體上的判決不合理,不能向法院起訴。但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合同出現爭議申請仲裁後,當事人可以申請仲裁,仲裁機構作出裁決後,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不能提起訴訟,但可以申請撤銷仲裁。
二、買賣合同糾紛起訴狀包括哪些內容?
賣賣合同糾紛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書面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起訴書作為原告主張訴訟請求及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直接體現,必須載明以下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記載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及住所;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記載其名稱、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在起訴書中最好註明聯繫方式,以保證法院能夠準確通知雙方當事人及時參加訴訟。
2、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事實和理由部分將訴求中的基本事實陳述清楚就可以了,語言儘量簡潔,概括性地將賣賣合同糾紛發生的情況以及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闡明。訴訟請求部分要明確、具體,當提出多項訴訟請求時,應當編號逐項列明。
3、證據目錄和證據來源。證據在立案的時候提交複印件即可,證據原件在開庭審理的時候提交,供法庭質證。
買賣合同仲裁後不能訴訟,通過訴訟途徑處理買賣合同糾紛時,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的內容應該由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住址等。訴訟請求,訴訟所依據的事實及理由,提交證據的來源,證據目錄。
-
拆遷合同糾紛訴訟費誰承擔?
一、拆遷合同糾紛訴訟費誰承擔民事糾紛的訴訟費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如果原告敗訴的,由原告承擔,被告敗訴的,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
-
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麼?
一、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是什麼1、行為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者義務的能力。合同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只有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才有資格訂立;不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訂立的合同...
-
行紀合同是商事合同嗎,行紀留置權的效力是什麼?
一、行紀合同是商事合同嗎行紀合同是商事合同,因為實際上行紀合同就是屬於行紀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託人訂立相關合同的一種經濟方面貿易行為。行紀合同能發生留置權,行紀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因此行紀人對委託人有報酬請求權,即使雙方未約定報酬的亦然。如果委託人逾...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