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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債權保護應該注意什麼

合同債權是建立在合同之上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合同債權保護則是由侵權責任制度來承擔的,主要針對那些侵害合同債權的行為來制定的。合同債權本身是具有執行力、平等性等特性的,但是要在法律的允許範圍內。下面,跟着小編來一起看看。

合同債權保護應該注意什麼

合同債權保護應該注意什麼?

預防分為事前預防和事後預防,上述內容主要從事前預防的角度出發,下面主要是事後預防。

一、不安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同時履行抗辯權是合同法中三種抗辯權,

在此主要談不安抗辯權。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保全

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期限為知道之日起1年,不超過債務發生5年。

代位權: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三、為債權設定擔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剛才我們上述的合同內容為主合同。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的方式有: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

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的價款優先受償。還有權利質押,如公司債權、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等

留置,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修理過程中的留置)

定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但在實踐中不少人誤將定金寫成 “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預付款,不具有擔保的功能,一定不要寫錯。

以上擔保方式除了留置這種形式,都得以書面的形式約定下來,有些還需要向相關部門辦理登記。

四、注重訴訟證據的保留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另外,證據的種類很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但對於我們來説,最常用的就是書證。

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糾紛,最常見的解決途徑就是通過訴訟或者仲裁的方式進行。但是不論我們作為原告還是作為被告,都需要提出相關的證據來維護我們的利益。

1、保留給對方發送貨物的貨運單和對方接收貨物的簽收單。

2、給對方發送的催款函或違約通知函,通過郵寄的方式。郵寄內容上寫明文件的內容和標題,如:填寫“違約通知函”或“催款單”共幾頁

五、訴訟時效

根據《民事訴訟法》以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我們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的兩年時間為訴訟時效,超過了兩年時間,我們雖然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已喪失了勝訴權,除非對方還願意履行其義務(但此種可能性基本為零),否則我們除了要承擔敗訴的後果還須承擔支付訴訟費用的經濟損失。

因此提醒大家注意,一旦與對方發生法律、經濟糾紛,應引起高度重視,並及時通知相關商務、法律人員着手收集相關證據或採取發函等應對措施,提前做好訴訟的準備,爭取起訴的最佳時機。

有關於合同債權保護的問題就介紹到這裏。有關於合同債權的訴訟是有一定的時效的,當超過這個法律規定的時效後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並且訴訟時效具有一定的效力範圍,也有一定的計算標準。那麼,如果合同無效還會有訴訟時效嗎?答案是有,只不過長短不同。

標籤:合同 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