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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實際履行金額超百分之十怎麼辦

看看合同是固定單價合同還是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合同一般不調整簽約合同價。如果是固定單價還需要看合同中價格變更和風險約定的條款。

工程合同實際履行金額超百分之十怎麼辦

《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十條,工程設計變更價款調整

(一)施工中發生工程變更,承包人按照經發包人認可的變更設計文件,進行變更施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重大變更,需按基本建設程序報批後方可施工。

(二)在工程設計變更確定後14天內,設計變更涉及工程價款調整的,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經發包人審核同意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或發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對方確認後執行。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雙方可提請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進行諮詢或按合同約定的爭議或糾紛解決程序辦理。

工程合同價怎麼算要依據施工合同的約定,如果是固定包乾總價,則經設計變更增減費用之後其他不予扣除,實際上不變更就是按包乾總價支付。如果合同約定工程量按實計算,則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計價。

如果施工單位通過技術改進節約了施工成本,首先要看技術改進措施是否業主方的同意,如已同意則按相應的合理化建議處理,雙方按約定分成或者無約定對半合理分成。如果沒有經過業主方或者監理方的同意,竣工驗收業主和監理又無異議的,則全部由承包商享有。如竣工驗收時業主和監理提出異議的,按承包商擅自變更處理,節約的成本費用由業主方在結算中全額扣回,除非這些技術改進並沒有改變原設計。

後一種情況,業主方在得利的情況下一般會接受一個相對合適的分成提議。結算價超出,如是施工單位管理造成,業主肯定不會承擔支付責任。至於市場風險部分的價款,這要看施工合同的具體約定。對於閉口價格工程,市場價格的波動理論上還是有可能調整的。這要承包商提供市場風險屬於承包商無法預計風險範疇的證據。

最好是有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的專門文件,或者相關主管部門的文件也行。其他的就很難説了,説道理小額還行,如數額巨大業主方決不可能接受,即使訴諸法律也很難打得贏官司。

最後,工程合同實際履行金額超過預算的情況,最划算的辦法是和施工單位進行協商,商量報價,然後請仲裁機構重新變更合同內容,如果施工單位不同意協商,可以重新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