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糾紛法律效力認定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對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認定無效:
(二)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築施工企業名義的;
(三)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承包人非法轉包、違法分包建設工程或者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建築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
建設工程合同是否有效,應該從簽約主體(是否有資質)、簽約的前提條件(是否需要進行招標)、簽約的起由(是否存在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等方面進行認定。在審理案件時,應當首先從上述幾個條件入手,一一對照,確定合同的效力,只有正確地認定了合同效力,才能正確地進行下一步的審理。
二、建設工程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後尚未履行前被確認無效的處理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尚未履行前被確認無效的,雙方當事人均不能再繼續履行。此時,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便按照締約過失來處理,即由有過錯的一方賠償另一方因合同無效而造成的損失,雙方均有過錯的,依照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已獲得財產的一方應當返還給另一方。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所約定的工程已經開工但尚未完工時被確認無效的處理
(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後被確認無效的處理
(四)建築工程施工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如果該合同屬於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應收繳財產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關於應收繳財產的範圍應該是當事人因訂立、履行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而取得的利益或者利潤,這是由無效合同的法律性質所決定的。無效合同最基本的法律後果就是恢復原狀,恢復到合同簽訂以前的狀態,當不能恢復時就要折價補償,當產生其他損失時就要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基於此,當該合同屬於損害國家利益時,所獲得的利益應收繳歸國家所有;如果是損害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則其所獲得的利益應返還集體和個人。因此,收繳的財產範圍應限制在所獲利益或利潤,不能擴大到其他財產。
訂立的工程的施工合同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就屬於無效的合同,對於建設的施工合同無效是要承擔一定的法律後果,訂立的合同損害了一方的利益,就要把獲得的利益返還。
-
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可主張資金佔用損失嗎
一、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可主張資金佔用損失嗎合同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的,按實際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佔用資金造成實際損失的,可以主張賠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
-
合同違約不接受賠償就要拘留嗎
一、合同違約不接受賠償就要拘留嗎?合同違約不接受賠償不會被拘留,合同違約屬於民事案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二、拘留的類型...
-
民法典規定對方終止合同違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
一、民法典規定對方終止合同違約起訴期是多長時間《民法典》規定對方終止合同違約起訴期一般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開始計算。但是,自權利遭受損害之日起二十年內都沒有起訴的,法院不予保護。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合同違約違約金要雙倍返還麼
一、合同違約違約金要雙倍返還麼違約金不可以雙倍返還。雙倍返還的是定金,如果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1.如果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按照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進行索賠,但是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