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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簽訂後未生效能反悔嗎?

不可以,解除沒有到生效日期的合同,最好的辦法就是與對方協商解除。雙方當事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在合同生效日期未到,但是其中一方已經履行了給付金錢的義務,且另一方接受的,此種情形之下,即便合同未簽字或者蓋章,也屬於合同依法成立的情形。更何況事實情況為當事人簽訂合同,但是約定的生效日期未到。也就是説只要對方接受了金錢,合同即刻成立。雙方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

合同簽訂後未生效能反悔嗎?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各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損失賠償額一般不大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

簽訂合同之後反悔屬於違約,違約方沒有合同解除權。因此,違約方不但需要承擔延遲履行違約責任,還需要承擔繼續履行合同的義務。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所以,訂立合同一般是不能反悔的,反悔之後,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實際上從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在我國合同只要經過簽訂,即使沒有達到生效日期,可以説也具有了一定的約束力,只要合同的另外一方已經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那麼即使合同沒有達到生效期也不可以隨意的進行反悔,如果有特殊原因的可以聯繫律師。

合同成立未生效時一方反悔是不能解除的,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時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如果合同的雙方對合同的目的、數量、價格等其他內容經過協商達成了共識,也就是雙方的意見達到了統一,那麼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合同生效是什麼呢,合同生效呢是指這個成立的合同在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的約束力,因為合同成立了以後需要具備一定的必要條件以後才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效力。一般的情況下,合同在成立的時候就已經具備了生效的必要條件,所以在合同成立之時也就是合同生效之時。只要是依照法律成立的合同,就在合同成立的時候就已經生效了。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基礎,合同的成立並不等同於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未生效時一方反悔是不能解除的,因為一般情況下合同的話,從訂立之日起就開始已經成立了,但是由於約定日後符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夠發生效率,所以一直是效力還沒有生成,但是並不能夠隨意的來進行單方的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