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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二審改判是不是很難

一、買賣合同二審改判是不是很難

買賣合同二審改判是不是很難

買賣合同二審改判可能很難,也有可能比較容易,若是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或者是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等,法院改判的可能性就比較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後,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二、上訴狀應包含哪些內容

1、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姓名和地址、郵編和聯繫電話;

2、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3、上訴的具體請求和理由。

三、二審法院對上訴案件如何審理

1、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經過閲卷、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後,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逕行判決、裁定。

2、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綜上,買賣合同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大小需要視案件具體情況,如果存在法律適用錯誤或事實認定錯誤,亦有改判的可能。法院受理上訴請求之後,若是經過審理,發現了一審法院適用的法律錯誤,或者雖然適用的法律規定正確,但是確實在錯誤認定案情的情形下才作出的判決,那麼二審法院就可以依法作出改判、或者是變更一審判決等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