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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定金收據應該怎麼寫

一個完整的收據,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即為收據和收條。
2、正文。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為標題的收據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3、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經手人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586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一般定金收據應該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