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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貸款合同丟失了怎麼補

購房者不慎將貸款合同遺失的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補救:
借貸人可前往開發商或房管局重新複印一份。
若借貸人在還未辦銀行按揭前就丟失了貸款合同,那麼還需借貸人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後,再拿着有關證明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再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即可。
若申請貸款買房辦理的是公積金貸款,沒有購房合同原件的話,借貸人也可提供當地房屋交易中心有蓋章的信息證明即可。
住房貸款合同持有者:貸款發放銀行、公證機關、辦理抵押手續的房產部門、如果貸款辦理的是公積金,那公積金中心也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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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三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經營企業應當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預售人應當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到上述兩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如果已辦理產權登記,自然也就不必擔心因丟失合同和收據所造成的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