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一般由哪些主要內容組成
根據法律規定,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3、數量;
4、質量;
5、價款或者報酬;
6、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7、違約責任;
8、解決爭議的方法。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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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如何續簽
律師解析:物業服務合同到期後,需要提前15天通知業主召開業主大會,要求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參加,採用書面徵求意見的形式或者集體討論的形式達成合意後,才可以與物業公司續簽合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條物業服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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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簽訂地點有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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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擬定合夥開廠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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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事項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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