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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網裏如何籤合同

政府採購網裏如何籤合同
律師解析:1、採購人與中標、成交供應商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採購文件確定的事項簽訂政府採購合同。2、政府採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採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財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標準:採購編號、蓋章齊全;中標、成交金額與合同金額一致;採購內容與合同內容一致。在規定時間內報財政部門。本崗位責任人:政府採購合同備案監管人員崗位職責及權限:確定備案權:與開標記錄上的中標、成交金額完全一致,標的、規格型號、數量明確的合同准予備案。不予備案權:對與採購文件有實質性變更的合同不予備案;追加合同項目與原合同不符或追加金額超過原中標、成交金額10%的合同,未經上級同意的不予備案。3、採購人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10%。4、採購人對供應商履約組織驗收,合格後,向市國庫支付中心申請付款。5、市國庫支付中心接受採購人申請,直接向中標、成交供應商支付貨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三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依照本法採用單一來源方式採購:
(一)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
(二)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
(三)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百分之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