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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合同簽了,還未開工,可以取消合同嗎

裝修合同簽了,還沒有開工,是可以取消合同的。
經過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並不是由於對方的過錯而取消合同的,則當事人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簽訂了裝修合同,如果是施工方的原因導致無法開工的,即施工方有違約行為,這是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對方也需要為違約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己方的原因導致無法開工,那提出解除合同的時候,需要按照實際情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裝修合同簽了,還未開工,可以取消合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