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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工齡買斷補償金計算

工齡2.8W

一、怎麼對工齡買斷補償金計算

怎麼對工齡買斷補償金計算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誌着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工齡可分為一般工齡和本企業工齡。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

本企業工齡(連續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一般工齡包括連續工齡,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同時就能計算為一般工齡;但一般工齡不一定就是連續工齡。連續工齡和本企業工齡在含義上有一些差別,即連續工齡不僅包括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而且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時間。若沒有可以合併的情況,連續工齡就是本企業工齡。國務院1978年6月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規定將“本企業工齡”改叫為“連續工齡”。機關、事業單位為有別於企業用的工作年限,實際上連續工齡和工作年限的含義和作用是相同的。

二、什麼是買斷工齡

“買斷工齡”現象主要出現在國有和集體企業。“買斷工齡”前面是個“買”字,即員工將連續工齡一次性賣給企業,企業以年工齡計價,不論男女老少,一次性支付連續工齡的費用,解除雙方勞動關係,勞資雙方自此再無干系。由於其他企業建立時間較短,與員工一般簽訂的是短期勞動合同,合同期一到,只要一方無續簽之意,勞動關係就自然結束,企業一般不會也不可能支付工齡的買斷費用。

“買斷工齡”一詞在國家規範的文件中從來未出現過,“買斷工齡”的説法既不規範也是不準確的。所謂“買斷工齡”的做法,充其量是一種企業支付高額經濟補償,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職工與企業解除了合同,結束勞動關係,只是與原企業作了了斷,它對職工未來就業不產生絲毫影響。職工離開了原來企業後有兩種可能,一是進入失業狀態,停止繳納國家規定的各種社保繳費,但原工齡仍然保留;二是被新單位錄用,進了新單位,該職工的工齡同樣保留,國家規定的各種社保繳費由新單位承擔,一分都不能少。無論失業還是新企業工作到退休,均按連續工齡和社保年限享受國家規定的退休待遇。因此,職工的工齡是根本買不斷的。至於“買斷工齡”的價格,完全由企業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決定,國家並無限定。

“買斷工齡”的做法,從積極意義上看,只能理解為企業減員增效。企業在體制改革、產業結構調整中,要提高核心競爭力,將非核心的工種、部門剝離出去,開拓新的產業;將過多的宂員分流出去,從事企業外協服務或第三產業,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也是現代企業發展的趨勢。但是,已經“買斷工齡”和正在“買斷工齡”的企業有幾個是屬於此類?當然,也有些“買斷工齡”的企業的確很困難,虧損一年比一年多。負有連帶責任的“婆婆”覺得長痛不如短痛,只好出錢“買斷工齡”,關閉企業,把職工推向社會。

各位可以適當瞭解一下。工齡對於很多勞動者來講都是比較重要的,尤其是在一些好的單位,工齡越長那麼每個月能夠領取到的補貼也是越多的,另外有部分勞動者在退休的時候也會根據工齡的長短來確定領取養老金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