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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合同印花税税率

印花税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税。簽訂銷售合同也會交納印花税,那麼銷售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銷售合同印花税税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購銷合同印花税應於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税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税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税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税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税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採用按期彙總繳納印花税的方式。彙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採用按期彙總繳納方式的納税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税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購銷合同印花税税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税率是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