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技術入股個人所得税

技術入股個人所得税

關於個人所得税,我們接觸的最多的其實也就是每個月的工資收入扣税了。當然,我國現在規定的個税起徵點為5000元,也就是説在工資收入達到了這個標準之後,那麼對於超過的部分才會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税。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勞動者的工資沒有扣税,但有些卻又被扣税的原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想問一下技術入股個人所得税怎麼算呢?

想知道技術入股個人所得税怎麼算的朋友可參考以下內容:
一、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按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減除該資產原值及合理税費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
二、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應於非貨幣性資產轉讓、取得被投資企業股權時,確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的實現。
三、個人應在發生上述應税行為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税務機關申報納税。納税人一次性繳税有困難的,可合理確定分期繳納計劃並報主管税務機關備案後,自發生上述應税行為之日起不超過5個公曆年度內(含)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税。
四、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交易過程中取得現金補價的,現金部分應優先用於繳税;現金不足以繳納的部分,可分期繳納。
個人在分期繳税期間轉讓其持有的上述全部或部分股權,並取得現金收入的,該現金收入應優先用於繳納尚未繳清的税款。
五、本通知所稱非貨幣性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性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以及其他形式的非貨幣性資產。本通知所稱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包括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設立新的企業,以及以非貨幣性資產出資參與企業增資擴股、定向增發股票、股權置換、重組改制等投資行為。
六、本通知規定的分期繳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對2015年4月1日之前發生的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尚未進行税收處理且自發生上述應税行為之日起期限未超過5年的,可在剩餘的期限內分期繳納其應納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