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併購與重組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一、公司併購與重組的區別主要是什麼?
資產重組與公司併購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資產重組側重資產關係的變化,而併購則側重於股權、公司控制權的轉移。對於公司來説,即使公司的控股權發生了變化,只要不發生資產的注入或剝離,公司所擁有的資產未發生變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權結構發生變化,發生了控股權的轉移。
企業併購包括兼併和收購兩層含義、兩種方式。國際上習慣將兼併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併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併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併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併、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重組是指企業制定和控制的,將顯著改變企業組織形式、經營範圍或經營方式的計劃實施行為。屬於重組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終止企業的部分經營業務;
②對企業的組織結構進行較大調整;
③關閉企業的部分營業場所,或將營業活動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遷移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重組還包括股份分拆、合併、資本縮減(部分償還)以及名稱改變。
二、上市公司併購重組如何開展?
1、併購重組前,關於目標公司的價值評估。目標公司的價值評估實質上是購併方根據所需支付的成本,運用數學方法對併購所能獲得的收益進行全面系統分析,從而對目標公司作出正確的經濟評價。價值評估是一項比較複雜的工作,企業應根據具體的併購活動,選擇採用現金流量法、重置成本法、市盈率法及市場價值法等。評估應從多種角度,運用多種方法進行綜合評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以實現併購後的價值收益最大化。
2、併購重組中,關於資本市場的完善。企業的併購重組是以市場為依託而進行的產權交易,其本身是一種資本運動,這種運動必須藉助於資本市場。完善而發達的資本市場是有效併購重組的必要條件。為此,還需深化企業改革,增加資本市場交易品種,大力發展投資基金,加快立法進度,規範資本市場。
3、併購重組後,關於整合工作。企業併購重組後,應考慮到整合工作的開展。整合工作是一種內部管理策略,是通過內部各種資源和外部關係的整合,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產生規模效應。具體應包括企業戰略調整、產業重新定位、新市場開拓、存量資產整合、人事整合等。
其實不管是公司的併購或者是資產重組,對於公司來説都是事關重大的一種操作方法,在併購或者資產重組之前也要做好充分的準備,過程中如果操作不好也有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意想不到的一些後果,單純的針對企業併購來説也有合併,資產收購,股權收購等各種各樣的形式,需要對經濟市場,金融知識等這些都有着充分的瞭解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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