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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有什麼規定?

一、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有什麼規定?

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有什麼規定?

一般情況下,公司清算通常要100天左右的時間。在公司清算的過程之中,人民法院會在清算組成立那天起的十天內通知債權人。在報紙上公告是六十天內,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時間是收到通知的三十天內,或者收到公告的四十五天內。清算所需的具體時間,還要根據清算流程的複雜程度來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二、公司破產員工的補償有多少?

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破產,應按規定給予員工解除合同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公司破產支付給勞動者的賠償金是與職工的工齡掛鈎,工齡越高,得到的賠償金也就越多。

公司破產之後,應該按照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與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時間有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金,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照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年計算。

標籤: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