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向哪個法院申請
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申請。企業破產案件由債務人所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債務人所住地是指債務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債務人無辦事機構的,由其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十條: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債務人。債務人對申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應當自異議期滿之日起十日內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前兩款規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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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程序
公司清算流程為:1,成立清算組,召開股東會或是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2,清算組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資產;4、清算組對公司債務進行核定;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5,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處理公司財產;6,清償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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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
一、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第一,債務人喪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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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受理後移送管轄的條件有哪些
一、破產受理後移送管轄的條件有哪些?1、案件已經受理;2、受理案件的法院對案件無權管轄,或者其他有管轄權的法院已經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3、受移送的法院對案件具有管轄權。二、企業申請破產需要準備哪些材料?1、破產申請書;2、財產狀況説明;3、債務清冊;4、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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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可以追加股東為被執行人?
律師解析:一、以下情況下可以追加公司的股東為被執行人:1、股東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出資的;2、股東抽逃出資的;3、股東未依法履行出資義務的;4、一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自己的財產的;5、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註銷登記,導致無法進行清算的;6、其他可以追加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