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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註銷後債權怎麼辦?

一般來説,股東在公司註銷後,發現公司對外尚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主張權利後,所實現的債權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如果公司註銷後債權怎麼辦?

公司遺留債權涉及內外兩層法律關係:

在公司的對外關係上,遺留債權表現為公司剩餘資產所有權,歸全體股東所有;

在公司的對內關係上,遺留債權表現為公司剩餘資產分配權,股東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分配份額。

在我國的公司被登記註銷、公司法人資格終止後,公司原股東可以對清算中未處理的債權主張權利。理由如下:

1、公司的財產是在股東出資或者認購股份的基礎上形成的。

股東將自己的財產以投資方式交付公司後,就因取得公司的股權而喪失了對該財產的所有權,而公司在取得股東所交付財產的所有權後形成公司法人財產權。公司與公司股東在法律上雖然是兩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但因存在投資關係,股東對公司經營成果享有收益權利,並對公司解散負有清算責任。

2、在公司註銷後,仍有未處理的債務存在的情況下,清算主體或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應承擔清算責任。

根據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在公司註銷後存在未處理債權的情況下,清算主體也應可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原告提起訴訟。

3、被註銷登記的企業為債權人的,如有權利義務承受人,可應其申請直接變更其為訴訟主體;無權利義務承受人或權利義務承受人表示不參加訴訟的,終結訴訟。

有許多公司未成解決公司的債權債務即註銷了登記。在公司註銷登記後對尚未處理的債權,公司股東根據權利承繼原則,全體股東成為權利主體。雖然公司註銷後,其法人人格已經消滅,但公司的債權不因其主體的消滅而滅失。公司的原股東仍可以一般債權人的身份主張其權利。

標籤: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