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企業資金拆借合法嗎

企業間資金拆借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某一企業將自己暫時閒置的資金按照一定的價格讓渡給其它企業使用的行為。一般來説,企業資金拆借會因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無效,但是某些情況下,在一些特殊行業中企業的資金拆借有效,具體分析如下:
(一)企業間資金拆借因違法而無效。從現行法律制度的規定來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業資金拆借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兩個,一是最高院1996年出台的關於企業資金拆借的司法解釋,該解釋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二是1998年中國人民銀行出台的就企業借貸為題的答覆,該答覆規定,禁止非金融機構經營金融業務,借貸屬於金融業務,因此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不得相互借貸。
(二)企業資金拆借有效的情形。
1.房地產開發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有效。2004年,在新《公司法》修訂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釋中規定,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應當認定為借款合同,確定了在房地產開發領域企業之間拆借的合法性,並認可了借款可以不承擔經營風險,並收取固定回報的房地產開發模式。
2.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有效。從《公司法》來看,通篇條文並沒有直接規定企業拆借行為的合法性,但是從董監高的忠實義務可以看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符合章程規定,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可以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他人應當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如果説央行處出於金融行業監管的需要禁止企業的資金拆借,那麼按照以上理解,企業與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則應當是合法有效的,應當得以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六條
同業拆借,應當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禁止利用拆入資金髮放固定資產貸款或者用於投資。拆出資金限於交足存款準備金、留足備付金和歸還中國人民銀行到期貸款之後的閒置資金。拆入資金用於彌補票據結算、聯行匯差頭寸的不足和解決臨時性週轉資金的需要。

企業資金拆借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