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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規定什麼人可以當股東

一、法律中規定什麼人可以當股東

法律中規定什麼人可以當股東

1、參與公司設立或者認購公司首次發行的股份或出資的原始股東。凡是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參與公司的最初設立活動,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且實際認購出資的發起人,或者認購公司首次發行股份的其他人,均可成為公司的原始股東。

2、公司成立後的繼受股東。繼受股東是指在公司的存續期間依法繼受取得出資或股份的人,一般是在公司成立後因依法轉讓、繼承、贈與或法院強制執行等原因取得股東地位的人。

3、公司成立後因公司增資而加入的新股東。公司增資可以通過向原股東籌集的方式進行也可以向原股東以外的投資人籌集。如果公司採取後一種方式增資,則原股東以外的投資人因其向公司的投資也成為公司的股東。

二、公司如何變更股東

公司變更股東,首先要把原來股東名下的股份轉讓給新股東,需要簽訂一份股份轉讓協議書。然後拿着協議書和相關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股東變更手續。對公司的章程也需要作相應的修改,聽起來很複雜,那麼具體的流程如何操作?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

第二步: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提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髮《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就完成了變更登記。

公司在更換股東或者是股東股份變更的情況下,都是需要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變更的時候法人以及股東都要出席。公司的重大決策一定要通過股東會決議,因為在辦理工商變更額時候,工商局會要股東大會的資料,沒有資料不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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