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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的合併是否屬於企業改制

一、企業的合併是否屬於企業改制?

企業的合併是否屬於企業改制

不是企業的合併和企業改制,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性質。

企業合併亦稱 “公司合併”。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企業通過訂立合併協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資產合為一體,組成一個新企業的行為過程。企業合併的結果是,新企業的資產等於各個合併企業的資產總和。企業合併可分為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吸收合併,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通過訂立合併協議,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併後,其中一個企業接收了其他企業的資產 (包括債務)後繼續存在而其他企業被解散的合併方式。在這種方式中,解散的企業稱為被合併企業,繼續存在的企業稱為續存企業。新設合併,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通過訂立合併協議,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併後,在所有企業都解散的基礎上,設立一個新企業的合併方式。企業合併的效應,主要是優化資源配置、形成規模經濟、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

企業改制亦稱“企業改組”。在中國,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鄉鎮企業依照中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傳統的組織制度改組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過程。其目的,是為了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企業運行機制的轉換,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技術進步和經濟效益的提高。通過改制,有些企業改組為獨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有些企業改組為有多個投資者的有限責任公司,有些企業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有些集體企業、鄉鎮企業還可能改組為股份合作制企業。

二、企業改制

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對於不同所有制成份的企業來説,改制適用的程序和參與的主體不盡相同,而不同的改制目的也可能導致改制程序和參與主體存在差異。改制重組的一般程序如下(以改制成有限制責任公司為例):

1、改制方案;

2、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及主辦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改制的批覆;

3、產權界定;

4、整體資產評估(含負債);

5、資產確認: 涉及國有資產的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 涉及集體資產的由職工(代表)大會確認;

6、名稱預先核准;

7、將貨幣出資存入指定專用帳户、驗資;

8、填寫工商改制登記表式文件;

9、報改制登記機關登記註冊;

10、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企業的合併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能夠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對各方合作的企業來説都是有好處的,但如若不是企業已經到了瀕臨破產,不適合市場競爭體制的情形下一般是不會改制的。國有企業合併的案例相對少見,而説到企業合併,大多都針對民營企業,但企業的改制基本上就是國有公司。

標籤:企業 改制 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