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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形式是什麼?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形式是什麼?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形式是什麼?

出租(轉包)、入股或者其他的方式。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是指通過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法律規定內容是什麼?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在堅持農户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基礎上,遵循平等協商、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規範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轉關係應當受到保護。

4、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轉、流轉的對象和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依法流轉其承包土地。

5、承包方自願委託發包方或中介組織流轉其承包土地的,應當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轉委託書。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的事項、權限和期限等,並有委託人的簽名或蓋章。沒有承包方的書面委託,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户的承包土地。

6、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可以是承包農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關法律及有關規定允許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和個人。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權。受讓方應當具有農業經營能力。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形式一般就分為入股、出租或者是其他的方式,但是不管採用哪一種方式執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都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法律的規定去去執行的,且需雙方簽署一份受到法律保護的土地流轉的協議書或者是合同,避免出現經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