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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作為訴訟主體嗎?

分公司能作為訴訟主體嗎?
律師解析:分公司可以作為訴訟主體
分公司作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完全具備了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主體條件:
(1)依法設立;
(2)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分公司也具有民事訴訟當事人的資格,能夠作為案件的訴訟主體。
但是這裏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雖然能作為訴訟主體,但是分公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