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券發行時間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企業經營的過程中,國家對企業的經營過程中的一系列問題都是有規定的。公司債券發行對企業來説是很重要的,但是發行的時候,也不可以隨隨便便的進行。我國為了穩定債券市場的發展,對公司債券發行的時間是有所規定的。下面是對公司債券發行時間的法律規定是什麼的詳細介紹。
一、公司債券發行時間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公司債券發行是指公司債券從發行者手中轉換到債券投資者手中的過程。公司發行債券的實質是以負債方式向社會公眾籌措資金。發行公司債券必須具備法定條件,這些條件涉及債券總額、債券利率水平、公司淨資產數額、公司盈利水平、政府產業政策等。
公司債券的發行方式包括直接發行和間接發行兩種。直接發行是公司直接向投資者發行債券。其發行成本低,無需公開財務資料,但發行量和社會影響較小。間接發行是公司通過證券發行中價機構向投資者發行債券。具體方式有代銷、餘額包銷和全額包銷。
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本法所稱公司債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
第一百五十五條、發行公司債券的申請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後,應當公告公司債券募集辦法。
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債券募集資金的用途;
(三)債券總額和債券的票面金額;
(四)債券利率的確定方式;
(五)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六)債券擔保情況;
(七)債券的發行價格、發行的起止日期;
(八)公司淨資產額;
(九)已發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債券總額;
(十)公司債券的承銷機構。
第一百五十六條、公司以實物券方式發行公司債券的,必須在債券上載明公司名稱、債券票面金額、利率、償還期限等事項,並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第一百五十七條、公司債券,可以為記名債券,也可以為無記名債券。
第一百五十八條、公司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置備公司債券存根簿。
發行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下列事項:
(一)債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債券持有人取得債券的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三)債券總額,債券的票面金額、利率、還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四)債券的發行日期。
發行無記名公司債券的,應當在公司債券存根簿上載明債券總額、利率、償還期限和方式、發行日期及債券的編號。
第一百五十九條、記名公司債券的登記結算機構應當建立債券登記、存管、付息、兑付等相關制度。
第一百六十條、公司債券可以轉讓,轉讓價格由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
公司債券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轉讓。
第一百六十一條、記名公司債券,由債券持有人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公司債券存根簿。
無記名公司債券的轉讓,由債券持有人將該債券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六十二條、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並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具體的轉換辦法。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相信大家通過小編的介紹已經很清楚,企業在營業的時候,所有的決定都必須要符合國家的規定,對國家的相關法規一定要做一些瞭解。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法經營。如果還有什麼不懂得,可以在365網站進行詳細的諮詢,我們將有專業的律師團隊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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