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是否可以跟分公司籤合同?

一、是否可以跟分公司籤合同?

是否可以跟分公司籤合同?

不管是公司還是自然人都可以跟分公司籤合同,般情況下,分公司對外以自己名義簽訂的合同,只要在其經營範圍內,或者雖然超出經營範圍但簽訂合同內容不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應當認定該合同為合法有效(具體理由請參閲《公司法》一百問(三)公司對外簽訂合同超出經營範圍是否有效)。針對分公司超出經營範圍對外以自己名義簽訂合同需要指出的一點,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分公司對外提供擔保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我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如果法人的書面授權範圍不明,法人的分支機構應當對保證合同約定的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二、分公司是否能簽訂合同

1、有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登記,取得了營業執照,具備了經營經格,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經濟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會因為是分公司簽訂的合同而認定無效。

2、無營業執照的分公司

分公司在沒有領取營業執照前從事經營活動是違反公司法的規定的(公司法第29條:“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同時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就所設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設立分公司,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因此,分公司沒有領取營業執照而從事經營,系非法經營,不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其所簽定的合同依據相關法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分公司若是在經營範圍內簽署的合同,或者是得到了總公司的特許,此時是可以簽署合同的,也即並非是所有的與分公司簽署的合同都具有司法效力。簽署合同籤,除了需要考慮分公司是否有資格簽署合同之外,同時還需要確定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主體,此時與分公司簽署的合同才會有效。

標籤:分公司 籤合同